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要闻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45更新时间:2015-01-06

各有关镇、街安监站、矿管所,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切实做好春节前后的非煤矿山安全工作,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非煤矿山今冬明春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春节停产时间安排:

  1.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应在201528日至35日期间停止生产和基建施工作业,请各水泥企业自备矿山提前做好原料储备;

  2.全区尾矿库企业应在2015213日至35日期间停止排矿作业,合理安排各项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各尾矿库企业必须将春节停产值班表和停产检修计划于28日前报送至区安监局备案。

  3.2015226日起开始办理矿山复工相关手续,水泥企业自备矿山需先行复工的,必须另行提交申请报告。

  二、加强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巡查监控工作

  4.各镇、街安监站、矿管所要把做好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强化企业责任主体,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努力建立自我约束、持续防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非煤矿山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严格按照“五落实”抓好落实整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5.在节前,各镇、街安监站、矿管所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矿山企业火工产品的封存、收缴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流失;春节期间,要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6.各镇、街安监站、矿管所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迅速、如实逐级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

  三、节后复工主要检查内容

  7.非煤矿山企业要在复工前组织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是新进企业员工务必经过岗前“三级”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通知》(龙新安监〔2014182号)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新罗区非煤矿矿山图纸管理的通知》(龙新安监〔2014176号)要求对矿山图纸资料进行规范制作,按规定足额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采矿权人变更的应及时到区矿管总站申请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尾矿库企业需按要求缴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险或工伤保险,尾矿库企业要制定年度排放计划;非煤矿山企业需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并按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提取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凡上述检查项目不符要求者一律不予办理复工手续。

  8.各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节后恢复生产前,要制订具体的节后复工计划,做好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地下开采矿山要坚持先通风、后检查、再生产的原则,对矿山各个生产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露天开采矿山要对采场边坡、排土场进行重点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各尾矿库企业要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截水排洪设施正常运行。

  9.各非煤矿山企业应将自查、员工安全培训等情况报区矿管总站、区安监局核准后方可复工。

    四、工作要求

  10.各镇、街安监站、矿管所要做好复工检查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非煤矿山逐个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得恢复生产。

  11.各镇、街安监站、矿管所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抓好非煤矿山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突出当前工作重点,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积极推动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新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新罗区矿产品管理总站
                          2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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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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