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龙岩市新罗区国家保密局权责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作者:区审改办要闻来源:区审改办点击数:56更新时间:2017-11-30

龙新审改办〔2017〕7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权责体系,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龙岩市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208号)和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新政办〔2017〕154号)精神,在各部门(单位)上报清单,经审核和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报区政府同意,保留区保密局权责事项17大项、10子项,其中:行政监督检查2大项,其他行政权力6大项、8子项,其他权责事项9大项、2子项(详见附件)。

区保密局要按照公布目录于2017年12月15月前做好事项调整规范和承接公布工作,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不得在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外或超出规定权限实施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龙岩市新罗区国家保密局权责事项目录清单



龙岩市新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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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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