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新政办〔2017〕205号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龙政综〔2017〕160 号)、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7〕268号)和省医保办、省财政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筹资标准
(一)2018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
(二)2018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按省定标准。
二、缴费时间
2018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12月出生的新生儿可延长至2018年1月31日)。
三、参保对象和范围
(一)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罗区户籍城乡居民;
(二)行政辖区内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
(三)驻岩武警官兵;
(四)持有本区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未稳定就业人员;
(五)在新罗居住一年以上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
四、缴费流程
(一)合作银行缴费
1.原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凭社会保障卡(F开头的卡号)或身份证到农业银行各网点缴费,或者通过农行自助终端机、农行手机银行、农行网银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勿将费用存入社保卡银行账户中,下同)。
其中: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武警官兵由单位代收代缴。
新增参保人员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并由居委会统一上交所在地农信社(农商银行或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完成参保信息录入、制卡及缴费工作。
2.原新农合参保人员
市医管中心新罗管理部和当地农信社共同协作,把辖区内有系统记录的参保人员信息按镇、村导出数据给村委会。
(1)有系统记录的参保人员,村委会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村民(含在校生)前往当地农信社缴费或由村委会代收个人(含在校生)参保费用统一上缴至所在地农信社,农信社提供回单;
(2)无系统记录的新增参保人员,由村委会将已规范填写的新增参保登记表及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个人参保费用统一上交所在地农信社完成参保信息录入、制卡及缴费工作;
(3)农信社将逐步开通农信社手机银行、农信社微信公众号、农信社小额支付便民点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二)其它缴费方式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帐户金额大于3000元的,可从个人帐户通过经办大厅自助终端、医保定点药店为其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2.通过龙岩医疗保障APP、龙岩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缴费。
(三)政策性补助对象
1.每年8月31日前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不含语言、听力)等七类人员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在缴费期间(每年9月至12月)尚不能确定的资助人员,实行个人先缴后返。
2.经卫计部门确认的计生优抚对象(二女结扎户、独女户),参加城乡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镇(街)财政各补助50%。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
区政府成立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民政、人社、教育、卫计、扶贫、残联、农商行及市医管中心新罗管理部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推进辖区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指定具体领导和专人负责协调推进,人员名单分别报区财政局社保股(联系电话:3296136)、市医管中心新罗管理部(联系电话:2820606)。
(二)精心组织,层层压实责任
为全面完成市下达我区35万人参保任务,我区已将任务分解到镇(街),并将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区对镇(街)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各镇、街道要及时布置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并做好宣传、动员和培训等工作,确保城乡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减免财政承担部分的预算、足额配套等按要求及时上缴。各镇、街道要加强与市医管中心新罗管理部和所在地农商行营业部的沟通对接,并负责复核、汇总辖区参保工作信息,及时向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医管中心新罗管理部申报。各村(居)委会、各大中专院校要及时落实城乡居民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信息变更采集工作。区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城乡医保参保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工作落实情况。
(三)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实施
区财政根据《龙岩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市级统筹实施办法》(龙政综〔2017〕160号)要求,按参保人员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的工作经费标准,按各50%比例补助市医管中心新罗管理部和镇(街),确保基金征缴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
(四)广泛发动,确保全面参保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城乡医保政策一体化的宣传,特别是在集中参保缴费阶段,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宣传折页、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城乡医保缴费工作和有关政策宣传,准确解读政策,做好舆论引导,促进应保尽保。
附件:1.新罗区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
2.2018年度新罗区镇(街)城乡居民参保任务表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1
新罗区城乡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淮杰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陈根明 区财政局局长
詹卫民 市医管中心新罗管理部主任
成 员:曹子芳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建周 区民政局副局长
黄农生 区人社局主任科员
赵建夫 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廖拥军 区卫计局副局长
陈庭标 区残联副理事长
魏江生 区农业局副局长、区扶贫办副主任
邓伟滨 市医管中心新罗管理部副主任
李胜强 龙岩农商银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根明兼任,副主任由曹子芳、詹卫民兼任。
附件2
2018年度新罗区镇(街)城乡居民参保任务表
单位:人
镇、街道 |
任务数 |
东城 |
14000 |
南城 |
20000 |
西城 |
13000 |
中城 |
28000 |
北城 |
3000 |
西陂 |
30000 |
曹溪 |
21000 |
东肖 |
22000 |
适中 |
34000 |
红坊 |
22000 |
龙门 |
19000 |
小池 |
11000 |
大池 |
10000 |
江山 |
9800 |
铁山 |
12000 |
雁石 |
29000 |
岩山 |
4200 |
白沙 |
23000 |
万安 |
11000 |
苏坂 |
14000 |
合计 |
3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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