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罗区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新罗区教育局要闻来源:新罗区教育局点击数:0更新时间:2017-12-19
龙新教(网)〔2017〕579号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属学校,龙岩北大附属 :

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进一步提升我区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更好地服务于新罗教育提质增效,经研究,决定开展新罗区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工作。请按《福建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标准》(闽教科〔2017〕84号,见附件)要求,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按照全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进展统一要求,我区确定龙岩二中、龙岩四中、龙岩初级中学、莲东中学、实验小学、溪南小学、凤凰小学为第一批智慧校园试点校。

二、工作安排

各试点校于2017年12月21日前统一上报“智慧校园”建设试点方案,“智慧校园”建设试点方案纸质材料盖章后寄区教育局网络中心,电子材料发邮箱:xlqwlzx@163.com,联系人:赵明,电话0597~5320126。

通过3年的试点,及时总结提炼试点成果并进行推广,形成一批智慧校园管理应用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市教育局将于2018年底和2019年底开展“福建省智慧校园示范学校”市级验收,经市预验收合格后向省申报“福建省智慧校园示范学校”。

三、开展活动

市教育局每年组织各县(区)“智慧校园”建设试点校参加每年下半年举办的全国教育技术装备成果展示会;每年组织一次市级“智慧校园”建设试点校经验交流会;我区也将适时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区级课题研究活动。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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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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