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2月4日我局拟对龙岩市天泉水电有限公司白沙镇郭畲三级水电站(装机容量2×320kw)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7-2306075、2529157(市行政中心新罗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龙岩市登高东路261号新罗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邮 编: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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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白沙镇郭畲三级水电站(装机容量2×320kw)项目 |
建设地点 |
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郭畲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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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龙岩市天泉水电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福田区环境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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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郭畲村,属新罗区郭畲溪流域,装机容量为2×320KW,总投资178.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项目于2004年8月取得龙岩市新罗区水利局《关于龙岩市新罗区郭畲三级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项目已列入龙岩市九龙江水系流域面积500km2以下河流综合规划,在流域规划环评中属整改后推荐项目,流域规划环评中指出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问题,但水坝未安装最小下泄流量装置。目前电站已安装最小下泄生态流量装置(最小下泄生态流量0.033m3/s),并与我局监控中心联网。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流域规划,在确保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补办该项目的环评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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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污染物排放及环保设施情况:1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浇灌周边林地,不外排;密切注意库区水质变化,定期开展库区水质监测,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预防水体富营养化情况发生;2.噪声:采取确实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污染。运行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3.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 收集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设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贮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库区清理垃圾及输电线路下树木削顶的树梢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乡镇垃圾处理场处置。 二、相关部门意见:1、龙岩市新罗区水利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龙新水[2004]118号);2、龙岩市新罗区水利局装机容量的说明;3.龙岩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龙岩市九龙江水系流域面积500km2以下河流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龙环函[2013]11号);4.龙岩市新罗区水利局项目取水许可证{取水(闽)字[2012]第701266号};5.龙岩市新罗区环境监察大队出具的最小下泄流量联网证明;6.废机油初中处置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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