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环保局关于2018年1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区环保局审批股要闻来源:新罗区环保局点击数:1更新时间:2018-01-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月8日我局拟对龙岩市鑫元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电泳加工金属制品10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7-2306075、2529157(市行政中心新罗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龙岩市登高东路261号新罗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邮   编:364000

项目名称

年电泳加工金属制品1000万件项目

建设地点

福建龙州工业园核心区2-38地块1#厂房

建设单位

龙岩市鑫元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福建龙州工业园核心区2-38地块1#厂房,系租赁龙岩宝信精密钢管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建筑面积500m2。项目以金属制品半成品为原料,通过脱脂、水洗、磷化和电泳等工序加工生产成品金属制品,生产规模为年电泳加工1000万件金属制品。该项目使用天然气直燃炉,表面处理工艺采用无镍磷化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污染物排放及环保设施情况:1、废水: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污水处理采用“调节池+一体化反应桶+混凝沉淀+压滤”工艺;2、废气:项目运营期不合格品酸洗退镀废气采用抽风系统引至外环境无组织排放;烘干废气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净化后气体与天然气直燃炉燃烧废气一起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3、固体废物:机修废机油应按危废管理相关要求存储管理,可用作设备润滑;除油脱脂漕渣、磷化漕渣、电泳液回收循环过滤器置换下来的滤袋、原辅材料废包装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退镀工序中和渣等危险废物按规范要求收集、存放和管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转移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4、噪声治理工程:通过基础减震及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5、项目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车间外100m范围内,须向当地规划部门报告,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办公楼、医院和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二、公众参与情况:环评单位进行了2次公示和1次公众调查;公示期间,均未收任何形式的公众意见和问题,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70份,其中居民、工人、以及个体商户等63份、团体7份,回收有效问卷70份,回收率为100%。调查范围为工程区域涉及主要乡镇群众。

三、相关部门意见:1.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 闽发改备[2017]F01074号 2.福建龙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入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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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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