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月15日我局拟对龙岩市春满鑫贸易有限公司春满鑫废钢破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7-2306075、2529157(市行政中心新罗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龙岩市登高东路261号新罗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邮 编:36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春满鑫废钢破碎项目 |
建设地点 |
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林邦村石马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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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龙岩市春满鑫贸易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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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林邦村石马尾,建设规模为年破碎废钢5万吨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6000m2,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破碎区、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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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噪声、废气、废水、和固废对本项目的影响 采取措施: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标准后,用作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工段产生的粉尘须经除尘设施处理后再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生产加工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及废渣分类收集,统一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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