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贯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关于实施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7〕18号)精神,加强社会管理,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经公安、民政等部门和所在地镇(街)联合开展地址规范化清理,确定新增未命名道路第一批162条名称方案,经审核,符合地名命名管理有关规定,现批准为标准地名,自发文之日启用。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
为彻贯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关于实施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7〕18号)精神,加强社会管理,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经公安、民政等部门和所在地镇(街)联合开展地址规范化清理,确定新增未命名道路第一批162条名称方案,经审核,符合地名命名管理有关规定,现批准为标准地名,自发文之日启用。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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