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调整新罗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龙新委综〔2016〕138号)精神,即日起启用“龙岩市新罗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壹枚。
附
印 模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调整新罗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龙新委综〔2016〕138号)精神,即日起启用“龙岩市新罗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壹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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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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