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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索引号:LY01101-2500-2017-00140文号: 龙新政办〔2017〕242号公文时间:2017-12-1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民办幼儿园依法办学,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无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新罗区无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教育、公安、消防、住建、食药监、卫计、物价、安监、综治、工商、供电、水务、广电宣传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相应成立无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做好辖区内无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

二、实施分类治理

1.对已获得筹设园资格的4所幼儿园,由教育部门加大指导力度,规范教育教学管理,争取在筹设期内(5个月至3年)达标,办理正式办学许可证。

2.对通过整改可办证的19所无证园,由消防、食药监和教育部门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按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可获得“筹设园”资格。

3.将条件差、安全隐患大,多次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20所无证幼儿园,列为本次专项行动取缔对象,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予以取缔,并会同教育部门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三、实施步骤

1.宣传阶段(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印发取缔非法民办幼儿园的通告,由所在镇(街)送达无证民办幼儿园,并在主要街道、路口张贴,在新罗TV滚动宣传。

2.取缔阶段(2018年1月1日~2018年2月28日):由各镇、街道负责实施取缔本辖区内无证幼儿园,确保春节后停止招生。

3.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31日):区政府组织教育、公安、消防、卫计、食药监、住建、物价等有关部门,对镇(街)取缔无证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继续招生的无证园进行依法查封并予以处罚。

四、责任分工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在规定期限内关闭辖区内不符合办园标准的无证园。妥善做好被取缔无证园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对被责令停办的无证园和涉及的群众要做好疏导化解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区教育局:负责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资质、师资及办学能力的检查评估。做好依法取缔行动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会同有关镇(街)妥善做好被取缔无证园在园幼儿的安置及幼儿家长的稳定工作。

3.区公安分局:按公通字〔2010〕38号文件精神,督促无证幼儿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抓紧按程序登记注册。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业主、房主的安全管理责任。负责民办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为依法取缔行动提供保障,妥善处置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4.区消防大队:负责民办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合格证的办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5.区住建局:负责民办幼儿园房屋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6.区食药监局:负责民办幼儿园的饮食卫生安全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对无证园食堂主体不合格的,食堂不达标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和查处。

7.区卫计局:负责民办幼儿园儿童及在岗员工健康情况、园内卫生、消毒、防疫、儿童营养等方面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8.区物价局:负责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监管工作。

9.区安监局:协调、配合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牵头组织相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0.区综治办:落实公通字〔2010〕38号文件精神,督促和协调当地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担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取缔。

11.区工商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擅自举办的无证园,责令停止办学。

12.市供电公司、市水发自来水公司:对不配合整改和取缔的无证园依法停水停电。

13.广电宣传中心:曝光全区无证园信息,及时宣传报道取缔无证园专项行动情况。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取缔无证园工作任务艰巨,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本着对幼儿身心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不走过场,确保取缔无证园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合理分流,平稳过渡。被取缔的无证园必须立即停止办园。各镇、街道要认真制定分流方案,将被取缔幼儿园的幼儿就近分流到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对分流有难度,需保留无证园的镇(街)必须与区无证园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签订监管责任书,加强对被保留幼儿园的监管,并制定整改方案,6个月内整改完毕,取得办学许可证。

3.注重宣传,讲究方法。各镇、街道要对无证园举办者耐心做好政策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谈话要有笔录、有签名,送达取缔通告和停办通知书要有签收;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有关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对所有涉及需要取缔的无证园的幼儿家长发放《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妥善安置好、引导好被取缔无证园的幼儿能到正规幼儿园或小学附设幼儿园继续接受学前教育。

4.落实职责,联合执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不断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确保专项行动成果。


附件:新罗区无证民办幼儿园名单(43所)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


新罗区无证民办幼儿园名单(43所)


一、已获得筹设园资格幼儿园4所

南城清华幼儿园、西城恒宝幼儿园、适中保丰幼儿园、东肖雨花幼儿园。

二、通过整改可办证的无证园19所

东城明星幼儿园、南城龙成幼儿园、南城东岳幼儿园、南城新华精诚幼儿园、西城金色摇篮幼儿园、西城艺邦幼儿园、北城四季阳光幼儿园、西陂西湖好幼儿园、西陂恩爵幼儿园、西陂东方图特幼儿园、西陂鼎高幼儿园、西陂向阳幼儿园、西陂大洋新村幼儿园、曹溪蒂格幼儿园、东肖金童幼儿园、东肖丽馨幼儿园、东肖联邦幼儿园、红坊黄岗幼儿园、龙门东方星晨幼儿园。

三、不符合办证要求建议取缔无证幼儿园20所

南城龙歌幼儿园、南城后盂幼儿园、南城和一幼儿园、中城好孩子幼儿园凤凰分园、北城康苗幼儿园、北城心心幼儿园、北城石埠幼儿园、北城阳关佳艺幼儿园、曹溪爱哆啦幼儿园、曹溪童心幼儿园、曹溪崎濑幼儿园、曹溪红果幼儿园、曹溪博大幼儿园、曹溪启航幼儿园、曹溪万达雅美达幼儿园、曹溪万达星幼儿园、东肖贝乐幼儿园、小池金果果幼儿托教中心、江山铜砵新村幼儿园、雁石厦中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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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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