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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日常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罗区民政局索引号:LY01106-2500-2015-00042文号:龙新民[2015]186号公文时间:2015-12-25
各镇(街道)民政办、财政所:
    根据《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新罗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龙新政办[2012]84号)文件精神,对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70周岁以上的低保对象等三类特殊困难人员,每人发放500元日常医疗救助金。(汇总表附后)。
    为认真履行民政部门“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宗旨,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低保对象手中,请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规定,及时组织社会化发放。
                       龙岩市新罗区民政局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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