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民政办: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化水平,现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17〕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城乡低保对象的复核工作由区民政局直接发起核对。
二、特困人员(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复核工作,因都没有签授权书,这次都须要补签,并由各镇街录入省级核对平台(特困人员有父母的都必须签授权书,一起录入核对平台核对)。父母双亡或一方死亡的必须要有村、镇证明,在录入完后与身份证和户籍复印件、授权书一起上交区民政局。
2017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