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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承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的通知
发布机构:白沙镇政府索引号:LY01917-0100-2017-00097文号:沙政〔2017〕65号公文时间:2017-02-10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岩市新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放区卫计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事项的批复》(龙新审改办〔2017〕4号)及《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下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的通知》(龙新卫计〔2017〕11号)文件精神,为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职能转变,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承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

附件: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规程

         2.公共场所取得《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书样式




白沙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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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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