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商务局关于公布涉企涉民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龙新商务〔2017〕214号
根据区政府《关于公布涉企涉民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龙新政综〔2017〕367号)精神,现将梳理后的我局涉企涉民证明事项清单公布如下:
一、取消的涉企涉民证明事项
经梳理,共取消涉企涉民证明事项1项,形成《新罗区商务局取消的涉企涉民证明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
取消的证明事项主要有以下这种类型:改为由部门主动调查核实的1项。
龙岩市新罗区商务局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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