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龙新民〔2017〕249号
根据《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龙新政办〔2017〕181号)精神,进一步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减权放权过程中出现的“放而不管”“一放了之”和承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我局梳理出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取消的事项2项,下放的事项1项。
新罗区民政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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