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关于公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作者:区农机总站要闻来源:区农机总站点击数:3更新时间:2017-09-15

龙新农机〔2017〕80号 



本站各股室,总站下属农机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管理,提升标准化水平和审批服务效率,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根据区审改办《关于公布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含农机总站)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龙新审改办〔2017〕36号)文,公布确认我站保留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5大项、25个子项,其中行政许可3大项22个子项,行政确认1大项、其他行政权力1大项2个子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动态清单机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和服务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审批服务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2.区行政服务中心农机分中心要按照公布的目录做好事项调整规范工作,按规定将事项纳入分中心集中办理,完善审查工作细则、办理规程、办理流程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标准化运作。

3.不得在公开的目录清单外实施其他审批、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龙岩市新罗区农业机械管理总站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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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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