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商务局关于建立“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评估、半年一通报”改革落实推进机制的通知
龙新商务审〔2017〕9号
为推进我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根据市绩效办《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对县(市、区)党委、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细则的通知》(岩绩效办〔2017〕19号)、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龙新政办〔2017〕204号)和区效能办、审改办《关于建立“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评估、半年一通报”改革落实推进机制的通知》(龙新效能办〔2017〕21号)精神,建立我局“一月一检查、一季一评估、半年一通报”改革落实推进机制,具体机制如下:
一、一月一检查
1.各股室要按照“放管服”改革具体工作要求进行自查,做好自查记录,自查人员和审改分管领导均应签字确认。
2.各股室要根据自查记录,制定整改目录清单,明确整改事项、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责任股室、责任人,确保“放管服”改革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各股室要总结“放管服”改革先进经验和工作方法,便于通报表扬,宣传推广。
二、一季一评估
每季度各股室要形成自查小结,开展实效评估,自查小结经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龙岩市新罗区商务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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