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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要闻来源: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点击数:20更新时间:2017-08-01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学,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

现将《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岩教综〔2017〕2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如何做好我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校认真按照市区教育局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本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一、各校应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机构

1.各校应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由校长任组长。评定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任免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认定评定结果,接受和处理投诉、举报,组织、领导学校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地按程序规范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各班应成立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小组。班级评定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等方面人员组成。班级评定小组成员为5人以上,负责对班级每个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工作。

3.评定委员会及班级评定小组的组成人员必须具有代表性。各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名单及学校评价实施细则电子稿于4月18日前上报我局中教股。

二、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方法与程序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先由学生本人作出自我评价,上交班级评定小组;然后按学校制定的实施细则有关评价内容、标准和要求完成同学互评、教师评价等,最后评价结果如实填入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各校应按以下程序和方法开展评定工作:

1.学生自评。学生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量分,确定等级,并写出不超过300字的描述性评语。

2.同学互评。由小组长组织小组成员对照标准,对本组每一位同学进行评价量分,并报班评定小组确定。小组长本人的评定量分由班级评定小组负责。

3.教师评价。评定小组的教师,应认真阅读学生的有关资料,综合分析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及考查成绩、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等相关信息,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对照评价标准,对全班每一个学生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量分。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材料的分析和概括,避免以偏概全,注重学生的发展和进步。评价时如果评定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复议,经过更为广泛深入地调研和讨论后作出决定。

4.综合性评语。包括阶段性、总结性评语。由班级评定小组综合多种信息,收集各方面评价结果,对学生的发展情况作出整体描述性评语,评语应突出体现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力求客观准确。

5.结果合成。每学期评价结果的合成:将每个维度按学生自评占20%,同学互评占20%,教师评价占60%的比例合成总分、排序,然后按规定的等级比例划分等级,最后进行总评。

初中毕业生最终评价结果的合成:将七、八、九三个学年每个维度评价的得分分别按2:3:5的比例合成总分,并按规定的比例划定毕业总评等级。

6.结果审定。学校评定委员会应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核。

7.反馈与公示。学校应及时将评定结果反馈给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必须签字。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在学校公示5日以上,无异议后将纸质和电子文本报我局中教股。若个别学生、家长因不同意评定结果而不签字,则由学校评定委员会组织复评、签署终结性意见并作出解释。

8.监督与投诉。学校评定委员会对评定工作进行监察。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学生、家长可向学校评定委员会举报和投诉,学校评定委员会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作出答复。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校应在老师、学生、家长当中宣传有关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文件精神,并将本文件在校务公开栏张贴宣传。

2.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2017届初中毕业生优秀比例以区为单位,控制在35%以内。我局依据学校2016届中考全科及格率情况,对各校优秀比例和优秀人数进行了计算确定,具体见下表。请各校严格按照下达的优秀比例上报名单。

 

17届初中毕业生数

毕业生优秀

比例

%

毕业生优秀人数

 

17届初中毕业生数

毕业生优秀

比例

%

毕业生优秀人数

龙岩初中

621

58.9

366

适中中学

318

22.6

72

龙岩二中

788

37.3

294

龙岩十中

183

16.6

30

龙岩高中

287

52.2

150

大池中学

72

23.6

17

龙岩四中

207

20.0

41

小池中学

59

22.7

13

龙岩七中

471

40.8

192

江山中学

64

28.9

18

龙岩五中

432

37.0

160

铁山中学

98

23.8

23

莲东中学

387

49.5

192

雁石中学

155

26.1

40

一中分校

301

49.6

149

苏坂学校

9

0.09

1

龙岩八中

579

18.8

109

白沙中学

133

27.6

37

龙岩九中

181

15.7

28

万安中学

45

12.7

6

龙钢学校

131

24.3

32

红坊中学

129

26.3

34

学院附中

198

24.5

49

红炭山学校

80

27.9

22







(注:“17届初中毕业生数”为各校2017年中考应届生报名人数)

3.《龙岩市初中学生毕业综合素质总评表》(市局文件附件2)由各校按市教育局文件样式自行翻印。

4.2017届初中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相应分数须在校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0日前将《龙岩市2017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结果汇总名册》(市局文件附件3)以纸质和电子文本形式报我局中教股审核汇总(电子稿发送中教股邮箱:ly2316332@126.com),中教股于5月25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数据光盘送区考试中心,并报市教育局中教科。

5.《龙岩市2017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结果汇总名册》的造册顺序应与中考报名顺序一致,评定等级用英文字母填写。各校应认真核对每位毕业生在汇总名册中的信息,并做到纸质和电子文本信息一致,不得有差错。

附件: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龙 岩 市 新 罗 区 教 育 局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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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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