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学,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
现将《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岩教综〔2017〕2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如何做好我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校认真按照市区教育局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本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一、各校应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机构
1.各校应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由校长任组长。评定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任免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认定评定结果,接受和处理投诉、举报,组织、领导学校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地按程序规范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各班应成立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小组。班级评定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等方面人员组成。班级评定小组成员为5人以上,负责对班级每个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工作。
3.评定委员会及班级评定小组的组成人员必须具有代表性。各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名单及学校评价实施细则电子稿于4月18日前上报我局中教股。
二、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方法与程序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先由学生本人作出自我评价,上交班级评定小组;然后按学校制定的实施细则有关评价内容、标准和要求完成同学互评、教师评价等,最后评价结果如实填入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各校应按以下程序和方法开展评定工作:
1.学生自评。学生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量分,确定等级,并写出不超过300字的描述性评语。
2.同学互评。由小组长组织小组成员对照标准,对本组每一位同学进行评价量分,并报班评定小组确定。小组长本人的评定量分由班级评定小组负责。
3.教师评价。评定小组的教师,应认真阅读学生的有关资料,综合分析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及考查成绩、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等相关信息,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对照评价标准,对全班每一个学生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量分。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材料的分析和概括,避免以偏概全,注重学生的发展和进步。评价时如果评定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复议,经过更为广泛深入地调研和讨论后作出决定。
4.综合性评语。包括阶段性、总结性评语。由班级评定小组综合多种信息,收集各方面评价结果,对学生的发展情况作出整体描述性评语,评语应突出体现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力求客观准确。
5.结果合成。每学期评价结果的合成:将每个维度按学生自评占20%,同学互评占20%,教师评价占60%的比例合成总分、排序,然后按规定的等级比例划分等级,最后进行总评。
初中毕业生最终评价结果的合成:将七、八、九三个学年每个维度评价的得分分别按2:3:5的比例合成总分,并按规定的比例划定毕业总评等级。
6.结果审定。学校评定委员会应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核。
7.反馈与公示。学校应及时将评定结果反馈给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必须签字。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在学校公示5日以上,无异议后将纸质和电子文本报我局中教股。若个别学生、家长因不同意评定结果而不签字,则由学校评定委员会组织复评、签署终结性意见并作出解释。
8.监督与投诉。学校评定委员会对评定工作进行监察。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学生、家长可向学校评定委员会举报和投诉,学校评定委员会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作出答复。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校应在老师、学生、家长当中宣传有关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文件精神,并将本文件在校务公开栏张贴宣传。
2.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2017届初中毕业生优秀比例以区为单位,控制在35%以内。我局依据学校2016届中考全科及格率情况,对各校优秀比例和优秀人数进行了计算确定,具体见下表。请各校严格按照下达的优秀比例上报名单。
学 校 |
17届初中毕业生数 |
毕业生优秀 比例 (%) |
毕业生优秀人数 |
学 校 |
17届初中毕业生数 |
毕业生优秀 比例 (%) |
毕业生优秀人数 |
龙岩初中 |
621 |
58.9 |
366 |
适中中学 |
318 |
22.6 |
72 |
龙岩二中 |
788 |
37.3 |
294 |
龙岩十中 |
183 |
16.6 |
30 |
龙岩高中 |
287 |
52.2 |
150 |
大池中学 |
72 |
23.6 |
17 |
龙岩四中 |
207 |
20.0 |
41 |
小池中学 |
59 |
22.7 |
13 |
龙岩七中 |
471 |
40.8 |
192 |
江山中学 |
64 |
28.9 |
18 |
龙岩五中 |
432 |
37.0 |
160 |
铁山中学 |
98 |
23.8 |
23 |
莲东中学 |
387 |
49.5 |
192 |
雁石中学 |
155 |
26.1 |
40 |
一中分校 |
301 |
49.6 |
149 |
苏坂学校 |
9 |
0.09 |
1 |
龙岩八中 |
579 |
18.8 |
109 |
白沙中学 |
133 |
27.6 |
37 |
龙岩九中 |
181 |
15.7 |
28 |
万安中学 |
45 |
12.7 |
6 |
龙钢学校 |
131 |
24.3 |
32 |
红坊中学 |
129 |
26.3 |
34 |
学院附中 |
198 |
24.5 |
49 |
红炭山学校 |
80 |
27.9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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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7届初中毕业生数”为各校2017年中考应届生报名人数)
3.《龙岩市初中学生毕业综合素质总评表》(市局文件附件2)由各校按市教育局文件样式自行翻印。
4.2017届初中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相应分数须在校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0日前将《龙岩市2017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结果汇总名册》(市局文件附件3)以纸质和电子文本形式报我局中教股审核汇总(电子稿发送中教股邮箱:ly2316332@126.com),中教股于5月25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数据光盘送区考试中心,并报市教育局中教科。
5.《龙岩市2017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结果汇总名册》的造册顺序应与中考报名顺序一致,评定等级用英文字母填写。各校应认真核对每位毕业生在汇总名册中的信息,并做到纸质和电子文本信息一致,不得有差错。
附件: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龙 岩 市 新 罗 区 教 育 局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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