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12月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者:新罗区农业局要闻来源:新罗区农业局点击数:0更新时间:2017-12-15

新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12月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龙新动卫监罚【2017】13号 兴办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童清汉 2017年11月12日上午,新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适中镇洋东村的龙岩诚信养殖有限公司的猪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从2007年起开始从事生猪养殖,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依法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2)处人民币贰仟元罚款。
当事人于2017年12月7日将罚没款贰仟元缴至龙岩农行新罗支行,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处罚 新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12月7日 结案
2 龙新动卫监罚【2017】14号 兴办养殖场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吴玉虾 2017年11月21日上午,新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铁山镇许岭村的龙岩市东山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猪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从2008年起开始从事生猪养殖,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依法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2)处人民币贰仟元罚款。
当事人于2017年12月7日将罚没款贰仟元缴至龙岩农行新罗支行,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处罚 新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12月7日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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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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