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2017年1--11月份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作者:新罗区农业局要闻来源:新罗区农业局点击数:0更新时间:2017-12-18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2017年1--11月份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龙新农(兽药)罚[2017] 4号 使用假兽药和未建立完整用药记录 龙岩市新罗区和记山麻鸭养殖场 350802600240151 江丹 省、市、区农业执法人员在对龙岩市新罗区和记山麻鸭养殖场(法人代表:江丹)检查抽样时发现其养殖场冰箱内存放有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鸭病毒性肝炎、传染性浆膜炎二联抗体(标注生产日期2016.11)贰瓶和鸭“肝白点”病弱毒活疫苗(标称福建康牧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日期,2016.0921、2016.0903)叁拾瓶两种,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该养殖场未建立完整用药记录。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按照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中,新罗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执法处罚执行标准序号56,属轻微的,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处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
(2)没收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鸭病毒性肝炎、传染性浆膜炎二联抗体。
当事人于2017年5月10日将罚没款壹万元缴至龙岩农行新罗支行,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处罚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2017年4月27日 结案
2 龙新农(兽药)罚[2017] 5号 无证经营兽药 龙岩市新罗区海龙威饲料经营部 陈远星 新罗区农业局执法人员在对兽药经营场所监督检查时,发现闽西饲料交易城12幢10店二楼有兽药,经检查,该经营部未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同时在其经营部发现有兽药销售记录,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兽药进行了清点、拍照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中,新罗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执法处罚执行标准序号44,属轻微的,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对现场查获的兽药:20盒注射用头孢噻呋钠,6桶盐酸大观霉素*盐酸林可霉素,6盒混感传奇,17盒硫酸卡那霉素注射液,10盒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给予没收。
2、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61元。
3、处货值2倍的罚款,合计2120元。
当事人于2017年5月27日将罚没款2281缴至龙岩农行新罗支行,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处罚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2017年5月27日 结案
3 龙新农(饲料)罚[2017] 6号 使用不遵守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的饲料 李强 新罗区农业局执法人员根据闽农综明传【2017】40号文件,依法对李强位于新罗区白沙镇郭畲村养猪场进行饲料抽检,抽取该猪场自行配制的大猪配合饲料(生产日期2017年4月26日),该样品经检测,所检项目铜,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处人民币壹仟元的罚款(¥:1000元)。
当事人于2017年6月20日将罚没款壹仟元缴至龙岩农行新罗支行,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处罚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2017年6月20日 结案
4 龙新农(饲料)罚[2017] 7号 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 龙岩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91350800050322702K 欧阳明有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执法人员根据闽农综明传【2017】40号文件,依法对龙岩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进行饲料抽检,抽取该公司生产的大猪配合饲料4#大猪料(规格:40千克/包,生产日期2017年4月23日),检验结论为:该样品经检测,所检项目铜,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合计4850元。
(2)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的罚款(¥:12000元)。
当事人于2017年7月1日将罚没款壹万陆仟捌佰伍拾元缴至龙岩农行新罗支行,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处罚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2017年7月4日 结案
5 龙新农(畜牧)罚[2017] 12号 养殖畜禽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 龙岩市永兴伟浩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91350800585310492K 张向敏 新罗区农业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白沙镇南卓村的龙岩市永兴伟浩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动物防疫设施较完善,养殖档案不规范、不完整,档案未按规定保存,现场还抽取了3头大猪尿样检测,结果呈阴性。 根据《畜牧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
2、处人民币壹仟伍佰元的罚款(¥:1500元)。
当事人于2017年10月31日将罚没款壹仟伍佰元缴至龙岩农行新罗支行,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处罚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2017年10月25日 结案
6 龙新农(畜牧)罚[2017] 13号 养殖畜禽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 龙岩市翠娥养殖有限公司 913508006893900365 胡翠娥 新罗区农业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白沙镇官洋村鱼坪垅的龙岩市翠娥养殖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现存栏生猪约1800头,公司消毒池已损坏,未建立相关养殖档案,现场还抽取了3头大猪尿样检测,结果呈阴性。 根据《畜牧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改正。
2、处人民币贰仟元的罚款(¥:2000元)。
当事人于2017年11月3日将罚没款贰仟元缴至龙岩农行新罗支行,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处罚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2017年10月25日 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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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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