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政府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附表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通过“新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新罗区水利局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商务运营中心区交通局五楼,邮编:364000电话:0597-3391199)。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立足水利工作职能实际,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等方面认真开展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在局办公会和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强调,要求各股室、中心重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亲自督促做好政务信息更新工作。一是成立施行《条例》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巫兴光任组长,综合股股长张文星副组长,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综合股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股室、中心都指定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建立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二是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掌握《条例》,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具体部署,使局各股室、中心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严格执行工作制度
按照《条例》对信息公开操作上的要求,规定信息公开流程。一是综合股在公文审核过程中,同时进行保密审核和信息公开审核。通过对公文处理单的修改,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公文处理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公文制作开始就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逐级审核把关,实现了信息制作与审核同步,生成与公开同步。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必须经由综合股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保密审核后发布。
(三)加强督查落实
一是定期配合区数字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定期对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全面督查,有效解决群众反映政府网站信息存在“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确保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根据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共公布9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主要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规划计划、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通知、重要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已通过互联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单位和个人获取政府信息。2007年至2017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我局全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我局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重点水利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新罗区人民政府”专门开设重点建设项目专栏,发布相关信息10条。
四、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局将在认真分析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及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探索,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同时加强对公众高度关注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2.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单位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严格保密审查,规范公开流程,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
3.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社会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4.抓好学习培训。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学习培训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龙岩市新罗区水利局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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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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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99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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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99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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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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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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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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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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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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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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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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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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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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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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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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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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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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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