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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新罗区卫计系统冬春消防检查工作部署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索引号:LY01120-2500-2017-00057文号:龙新卫计〔2017〕229号公文时间:2017-12-01

区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厂矿医院、民营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经我局研究同意,现将《新罗区卫计局2017年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部署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1日    


新罗区卫计系统冬春消防检查工作部署方案


今冬明春期间天气干燥,加之生产生活中用火、用电、用气猛增,且重大节日集中、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诱因明显增加,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火灾形势平稳,特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集中开展以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冬春消防检查,力争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卫生计生体系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区卫生计生局成立冬季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王坤桂、党组书记张勇任组长,副局长温国才、陈灿民、廖拥军、党组副书记尹东峰和纪检组长张劲松张漪、杨政、詹良溪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股林晟贤兼任,负责火灾隐患整治日常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冬春火灾隐患整治

要根据《新罗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龙新政办〔2017〕230号职责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明确冬春防火排查整治工作任务。以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门诊部、急诊科、住院部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1.单位消防行政许可及备案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依法取得消防机构行政许可、备案(包括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的要求,(1)明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2)明确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及专(兼)职消防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1)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实施。制度内容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第18条执行。

(2)制定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等消防安全逃生须知、逃生通道卡片、定期宣传消防安全逃生基本知识等制度。

4.加强用火管理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等情况,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情况,实行动火证管理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的消防安全措施等。

(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检查。摸清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三)消防安全宣传

要大力开展以冬春季防火安全为主题的消防宣教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媒体消防宣传情况。当地主流媒体开设消防专栏,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情况。

(四)强化消防安全保卫

紧盯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四、责任分工明确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一)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

卫生计生局作为冬春消防安全检查的第一责任主体,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统筹抓好各项检查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督促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检查工作,适时开展工作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二)区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责任

区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等情况开展检查,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7年11月30日前)。区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标准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领导小组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各级应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区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做好迎接市、区政府冬春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考评工作,要及时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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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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