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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卫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等11部门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 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机构: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索引号:LY01120-0100-2017-00058文号:龙新卫计〔2017〕251号公文时间:2017-12-20


本局各股室、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根据龙岩市新罗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审改办等11部门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龙新审改办〔2017〕82号)精神,经梳理,我局对应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1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新罗区卫计局对应取消的部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龙岩市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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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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