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2017年12月份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2017年12月份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龙新农(饲料)罚[2017] 14号 | 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 | 新罗区长顺大台农饲料店 | 92350802MA2YEWL5XK | 李桂业 | 2017年8月24日,连城县农业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连城县高山种猪场进行饲料抽检,抽取广州保大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4313中猪复合预混饲料,经福建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检测,维生素A超标,检测结论为不合格。由于该饲料是新罗区大长顺大台农饲料店销售到连城县高山种猪场。2017年11月2日,连城县农业局将该案件移送到新罗区农业局。 |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00包×85元/包=8500元。 2、处人民币叁仟元的罚款(¥:3000元)。 |
当事人于2017年12月8日将罚没款壹万壹仟伍佰元缴至龙岩农行新罗支行,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处罚 |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2017年12月7日 | 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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